本报天津讯 (通讯员 宋子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加快集聚更多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近日,天津市发布《关于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18条,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孵化平台建设、举办标志性引才活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举措,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在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最关心的资金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给予遴选的潜力型企业30万元资金资助、初创型企业20万元资金资助,入选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还将获得最高1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留创企业代表中科晶禾表示:“企业初创期最难的就是资金问题,政策的出台从各个角度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方面的支持,各种创业补贴、担保贷款、房租补贴、启动资助齐发力,再加上融资方面的扶持,将真真切切地解决初创企业的燃眉之急。”
优秀的创业载体,有助于培育具有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海归企业家。《若干措施》提出,给予创业载体最高50万元年度奖励资助,给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30万元建站补贴等,有力推动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类创新联合体、综合服务机构等重点平台载体的发展。“今后在各类政策的加持下,我们留创园将有更好的前景。”国际创业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负责人介绍,“我们将能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好的研发办公环境、交流展示空间、生活配套服务,让企业更加专心于自身发展。”
《若干措施》还提出,将通过组织海外人才招聘、“海外赤子津门行”、“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标志性招才引智活动,开辟国家和本市重点人才项目、职称直接申报评价绿色通道,提供出入境便利服务、发放“海河英才”卡、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设立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档案专库等服务保障,让留学人员“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
天津市人社局副局长郑巴音表示:“《若干措施》的出台,是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集聚更多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的又一重大创新举措,进一步丰富了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支持政策体系,在鼓励留学人才发挥能力才干、帮助留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上发挥重要作用,将为天津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支撑。”